|
|||||||||||||||
| |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水产中心 | 软件交流 | 图片中心 | 潮汐预报 | 水产邮局 | | ||
|
||
|
|||||
| 福建:政府为油价涨价“买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 |
|||||
|
福建省财政在今年已补贴成品油价格的基础上,继续对渔业等五个行业给予补贴。汽油、柴油价格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吨,补贴时间为11月、12月两个月,群众近期内将领到补贴款。 渔业行业的补贴对象是指登记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近海和内陆的机动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和辅助渔船的渔民及渔业企业。 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用油量按照农业部提供的2007年测算用油量确定;远洋渔业企业补贴用油量按照农业部提供的2006年用油量确定。
|
|||||
| 文章录入:海洋之魂 责任编辑:海洋之魂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福建福鼎有效防“罗莎” 福建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 福建:中秋节来临注意防范天 福建省内陆溪河鱼类资源调查 福建省四部门联合开展水产品 福建省参加东、南海区海上渔 下半年福建省着力实施渔业重 2007年福建充分落实中央惠渔 上半年福建渔业生产总体态势 福建漳州市CDMA海上预警调度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