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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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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农业部 【发文文号】农财发〔2008〕50号 【签发时间】2008年5月19日 【印发时间】2008年5月20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与渔业(农业、水产)局(厅、办),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有关部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8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请列入2008年度2130119“灾害救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专款专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部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经费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各项目单位要建立“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明细帐,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帐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请于2008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08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协调和参与渔业海难抢险救助部分)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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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海洋之魂 责任编辑:海洋之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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