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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水产苗种繁育将实行严格准入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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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开始,湖北省对苗种繁育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凡生产销售苗种的企业,必须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销售。 新出台的《湖北省水产管理办法》对经营鱼苗的生产企业制定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凡申请生产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公顷。用于繁殖的亲本质量必须有明确的来源地和记录资料,必须配备1至2名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水产专业人员,水产原、良种场的亲本质量必须符合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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